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共配套费用扣除(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公共配套设施应如何处理) (一)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二)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 衡阳律师网 婚姻家庭 2023-04-07 15 阅读 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