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永菊诉申朝俭拆毁其离婚时分得的房屋要求赔偿纠纷案 原告:达*菊。被告:申-朝俭。1974年元月,达*菊与被告申-朝俭之子申*德结婚。婚后与公、婆共同生活5年,于1979年随夫申*德到西宁申*德单位共同生活。1988年9月,达*菊、申*德、申-朝俭商议,在原籍互... 衡阳律师网 法律法规 2023-03-02 12 阅读 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