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经营城管罚款标准是什么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四十二条,处罚金额:两万元以下。
第二十七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六)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的问题。对于这种占道经营的情况将会依法进行罚款,所以我们就要知道这些内容,不要进行占道经营。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