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及时救治伤者,避免伤情加剧。在此前提下,当事人应依法积极保护自身相应的合法权益,以免造成权益受损的不利后果,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纷争就必须留存证据。
1.及时报警,尽量保留现场证据,有利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2.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书》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3.伤者要到正规医院就医,妥善保管医药费用(包括清单)、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票据。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以便确定赔偿项目及数额);
4.查看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咨询律师,获知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和计算赔偿数额的标准;
5.先行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再选择通过诉讼解决纠纷(诉讼时可聘请专业律师代理,能最大限度保护自身权益);
6.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以免当事人逃避所要承担的责任而转移财产),便于判决的执行。申请财产保全的同时,法院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交通事故索赔需提供哪些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和户籍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等;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等;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等。
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其他证明道路交通事故确已发生的证据。
在此前提下,当事人应依法积极保护自身相应的合法权益,以免造成权益受损的不利后果,紧急情况处理完成之后就可以开始维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