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孙女士和丈夫结婚多年,生活平淡。从去年夏天起,丈夫迷上网络聊天,每天在电脑前聊两三个小时。孙女士对网上聊天不太了解,对此不以为意。一个月前,她发觉丈夫行为有些异常。在家里接到一些电话,他会躲进厕所接听,去外地出差也变得积极起来。问起出差做些什么,他却含糊其辞。晚上在家上网聊天时,他还常常把书房的门关上。
通过网上搜索,孙女士发现,网聊出轨的事例比比皆是。对比丈夫的行为,她有了不好的预感。她向同事请教了QQ聊天的一些事宜。3月底的一天,她趁丈夫外出,不断猜测密码,试图登录丈夫的QQ号。“或许是他认为我电脑知识差,根本就没防范我,我猜了不到10个密码就猜出来了,是他的办公电话号码。”孙女士说。
打开丈夫的QQ聊天记录,孙女士不禁目瞪口呆。他与十几名异性聊得火热,有的还淫秽不堪。可以看出,他还和其中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和其中一人在半年内见面7次。孙女士又气又悲,决定离婚。她不清楚,这些聊天记录到底能否作为丈夫出轨的证据。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多名律师。一般情况下,QQ聊天记录是个人隐私。已婚者如果通过聊天和网友发生性关系,这种隐私就不该得到保护。因此,它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能说明一些问题。但法庭能否采信,还要看有没有其他辅证。证据要求具备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仅靠聊天记录很难证明出轨的存在。另外,QQ昵称与真实姓名是否为同一人,也不好证明。当事人可咨询一下技术人员或网络公司。证明这一点之后,最好再去做个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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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打官司QQ聊天记录未被采信
最近,厦门湖里法院审理了一桩离婚案件。原告为男方,以QQ聊天记录及录音光盘作为证据,称妻子沉迷于网络色情聊天并与他人发生一夜情。女方否认出轨,也不承认那些证据与自己有关。法院审理认为,由于被告不予认可,原告又无法再提交其他证据加以辅证,QQ聊天记录及录音光盘的真实性无法认定。因此,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