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点钱什么都不用干,一年就有百分之二三十的利润?那是不可能的。”昨日,福田经侦民警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市民投资互联网金融切不可“贪心”,发现诈骗苗头必须马上报警,防止不法分子外逃。
我国禁止私下炒金银
据福田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邹*亮介绍,去年以来,非法经营及涉众型合同诈骗占警方受理案件的3成左右。
“一些中介公司介绍大家去炒金炒银及一些贵金属交易平台,让大家不断投钱。”邹*亮表示,我国法律禁止私下炒金炒银。一些机构即使打着“国外代理公司操作”的旗号,也是不合法的。“我们曾办过一个案子,其实就是嫌疑人做了一个假的贵金属交易平台,一整套涨跌都是自己在后台操作,最后把大家的钱骗走了。”
第二类比较多发的,是P2P类非法经营案。邹*亮说,P2P是英文peertopeer的缩写,即“个人对个人”。其典型模式为,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资金借出人获取利息收益,并承担风险;资金借入人到期偿还本金,网络信贷公司收取中介服务费。
据统计,从去11月底至今,福田区共接报近10宗此类案件。涉案金额多的达几亿元,少的也有几千万元,人数最多两三千人,少的也有两三百人。“一个趋势是,不法分子瞄准的目标更多是老年人。”
针对去年下半年以来P2P类非法经营及涉众型合同诈骗类案件高发情况,福田经侦大队抽调精干民警成立专案组,进行了大力打击,取得了一定效果。
公司登记情况网上公开可查
邹*亮分析,大家之所以愿意把钱投入一些涉嫌诈骗的P2P公司,主要还是“太贪心”。
“今年我们国家推崇互联网金融,这样一个新生事物得到热衷追捧很正常。”邹*亮告诉记者,但是因为互联网金融的一整套体系,包括开发、监管都不是特别完善,导致很多不法分子乘虚而入,借P2P平台捞一把,进行违法发标,高息发标。“市民群众就是冲着返利快、高回报率去的。不法分子抓住这点,将利息提得明显比银行高一倍两倍甚至五倍多。一些市民甚至把房、车都抵押了,损失非常惨重。”
邹*亮强调,大家永远相信天上不会随便掉馅饼,“投点钱什么都不用干,一年百分之二三十的利润回报肯定是不可能的”。
警方希望市民投资互联网金融时,对公司、发标方、受标方等公司具体情况多做一些了解。第一,可以通过互联网上国家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登记,去查查该公司的登记情况,包括场所、法人等,这些信息都是公开的。第二,如果有条件可以上公司实地看看,因为确实有一些好的互联网金融P2P公司做得不错。第三,如果是正规的公司发标,往往会包括借贷方的一些具体情况,大家可以通过互联网渠道去核实是什么项目,核实后再放心大胆地去投。
发现不对必须及时报警
民警提醒市民在发现问题时,比如返不了利、拿不到钱或公司关门了,必须马上报警,“错过了最佳处置时机最终损失的还是自己”。
据统计,福田警方近几个月来查处的P2P非法经营类案件中,有一半没有群众报警。比如去年12月有一宗案件,在去年6月时公司已找不到人了,但投资人没有报警,因为还心存侥幸希望公司有人能出来解决问题。“他们认为一旦报警,就算及时抓到人,钱也不一定拿得回来。”邹*亮说,“但是如果不在第一时间报警让警方马上介入查处的话,等到不法分子把一些财产和物品转移走,大家的损失会更大”。
邹*亮表示,不法分子如果没有及时被抓获,还可能去其他地方再次通过同样的方式骗更多的人。“群众没有及时报警,等到公安机关知道情况再去抓人,嫌疑人可能已经逃往国外,增加了警方追捕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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