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协议离婚程序有:
(1)双方向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2)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4)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5)等待离婚冷静期;
(6)离婚冷静期已过,当事人决定离婚的,颁发离婚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及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协议离婚是一种和平离婚的方式,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办理相关的手续,还有一种情况十夫妻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不一致,这种情况下可以进行诉讼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到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