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属**京群岛BVI公司注册要求
公司名称:BVI公司起名自由,允许有中英文公司名称,但中英文名称需对应翻译;名称允许含有国际、集团、控股、实业、投资等字眼;同时可以在名称前加上自己喜欢的国家或地区名字:如:中国、香港等;公司名称必须以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teAnonyme或SociededAnonima或上述字眼之缩写作结束语;
注册资本:标准资本为美元50,000元,分50,000股;
公司董事:一个或多个董事,可以是法人实体或任何国籍的自然人;
董事会议:董事可在任一国家举行会议,或通过代理参加这样的会议;
公司股权:董事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必须在英属维尔京群岛;
公司印鉴:必须有公司印鉴,并且公司印鉴的式样需上报公司注册署。
注册BVI公司的优势有哪些?
离岸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区别在税收上。与通常使用的按营业额或利润征收税款的做法不同,离岸管辖区政府只向离岸公司征收年度管理费,除此之外,不再征收任何税款。除了有税务优惠之外,几乎所有的离岸管辖区均明文规定: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享有保密权利,如股东不愿意,可以不对外披露。另一优点是几乎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如美国的大通银行、香港的汇丰银行、新加坡发展银行、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等。“离岸”公司可以在银行开立账号,在财务运作上极其方便。
由于在BVI等国家或地区投资多数会豁免征收利得税,故一般从事控股、金融、保险及海外基金的公司,都会选择将公司注册于这类税务天堂。而且通过特定的信托安排,信托公司亦可避过缴纳遗产税。
在香港地产市道兴旺时,据悉就有不少人透过用作炒卖房屋,尤其是。由于物业转让时,只须要将公司股份转至新股东即可,此举可大幅度减少印花税开支;再者,由于海外公司的股东多为不记名,税局追查时亦增加困难。不过近年税局的审查已见严谨,除留意股东身份之外,亦会向银行查询公司开户时的户口人资料,以便追讨其应缴的利得税。
有部份企业,会透过本身公司与其海外公司进行交易,利用高报进口、低报出口货物方式,以减低税务开支,并将可观的盈余保留在海外公司。另外,亦曾有台商于海外接受客户定单,并将货单转予海外子公司,透过子公司下单予大陆生产,子公司从而扮演着中间贸易商的角色。由于海外子公司不受大陆外汇管制,故可以在台湾银行的境外分行开户,以便处理资金。
因此,BVI已成为国际著名的“避税港”,是海外著名的离岸公司注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