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骗取金融票证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样的
1、对于涉嫌骗取金融票证罪的案件,我国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追诉所适用的标准包括: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的认定有哪些
1、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的成立,要求必须是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如果行为人的欺骗行为并未造成重大损失,也不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不构成犯罪。
2、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包含了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三种行为。当行为人实施了其中一种行为时,即可构成犯罪;当行为人实施了其中两种以上的行为时,仍成立本罪一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对于持有票据的公民,在指定的期限届满后,向银行等的金融机构提出办理票据承兑请求的公民来说,不得故意提交被伪造等的虚假票据,否则此故意行为实施之后,一旦给金融机构带来了较大的经济利益损失,那么提供虚假材料者就有可能会被量刑。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