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房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根据合同的约定支付房款,并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买卖形式。商品房预售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一种方式,应当符合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即: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不违背公序良俗。
4、以一定形式订立,具备相应条款。
5、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综合上面的介绍,房屋预售合同有相应的生效条件,符合条件才能生效。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房屋预售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