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女方过错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婚姻女方过错财产分割是按照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者是人民法院判决来处理。法律没有规定离婚过错方分割财产怎么分、分多少,只是规定有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损害赔偿规定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主要就是因为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当中其中一方,当时是存在着法定的过错,那么对于另外一方当事人来说的话,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是关于财产分割方面是按照基本的原则来进行处理的。
夫妻感情破裂,男女双方想要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的话,是可以按照法定的方式来处理的。比如说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但是这其中存在重婚等法定的过错,可以要求对方离婚损害赔偿。但是在财产分割这个方面的话,并不会有过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