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不成立和无效是相同的概念吗?
劳动合同不成立和无效是不同的概念。合同必须先成立才谈得上生效,所以劳动合同无效就意味着已经成立的劳动合同由于不具备上述条件而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缺少有效要件,导致全部或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本质上与不成立是有着区别的。
二、哪些行为造成合同无效?
有下列行为的合同无效:
1、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当事人一方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行为;
4、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6、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8、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9、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10、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11、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处理无效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1.撤销无效的劳动合同
撤销合同的处理方式,适用于被确认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
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是国家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应通过撤销合同来消灭依据该合同而产生的劳动关系,即劳动合同整体被确认无效。如正在履行的合同,要停止履行。
2.修改合同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修改合同的处理,适用于被确认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及程序不合法而无效的劳动合同。
3.赔偿损失
无效劳动合同所引起的赔偿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不是劳动者。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根据无效的劳动合同要求另一方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
在法律上如果合同没有表达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的话就是属于合同无效的范畴,同时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合同也是属于无效合同的。如果签订了无效合同的话,在法律上是得不到保护的。因此签署合同时一定要严谨仔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