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需要向鉴定机构出具委托书、提供相关鉴定材料,鉴定机关收到材料后,付款头发鉴定,出具鉴定报告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八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能不能重新鉴定
如果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通常需要走以下流程:
申请或者委托--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出具鉴定。这个是一般的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当然了,如果你对鉴定不服的,可以重新申请鉴定。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另外,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出的问题,一般按以下两只方式解决:
1、如果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
2、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在实务中,我们专业的律师一般都不建议做医疗事故鉴定,而推荐司法过错鉴定。虽然两者都有相同点:
第一,都是一种证据。
第二,鉴定的基本程序相似。
第三,法院审查与评断的标准基本相似。
第四,在实际判案中的效力基本相似。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的,需要委托人向鉴定机构出具委托书,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后,通知相关当事人提供鉴定材料,收到鉴定材料后,在一定时间内出具报告书。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