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案件需要收费吗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行政赔偿案件不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是一些行政赔偿案件的话,这个时候可以在法院起诉再起诉的过程中是不收取费用的,这是我们国家的规定,还有其他的案件也是在起诉的时候不收取费用的,一些不予受理的案件或者驳回起诉,以及管辖异议裁定不服的案件。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