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行政诉讼都有哪些原则
1、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包括平等原则和对等原则。平等原则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我国应当对其国家的公民实行相同的限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二、第三人涉外算涉外行政诉讼吗
第三人涉外不属于涉外行政诉讼。由于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我国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以只有行政诉讼原告和第三人中至少有一方是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才能形成涉外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港澳台地区的居民和组织的行政诉讼不属于涉外行政诉讼,只是考虑到这三个地方的特殊性,在行政诉讼中具体问题的处理上可以参照涉外行政诉讼的规定。
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平等,外国人提起涉外行政诉讼可以享受与中国国民一样的权利以及义务;一方面是对等,我国执行与外国法院相同限制。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