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多数人均误认为:婚姻分过错方和非过错方,过错方在财产分配中要少分。婚姻又分谁先提出,谁先提出谁少分。但具体到法院实践,并不是这么简单。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不管是谁先提出离婚,如果没有协议约定的,那么男女平等,财产均是一人一半。
其次,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适当帮助原则),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和照顾付出较多方,以及照顾无过错方。注意:该条原则并不具有必然性,只是说法院会适当考虑,并不必然会导致财产份额会发生大幅度改变。
最后,损害赔偿原则。即通常大家所认为的,有过错方要少分财产。但其实是,法官会先对财产进行平均分配,然后再考虑是否存在损害赔偿,如果存在,则在过错方平均分配的财产中,再根据过错情况,进无过错方进行赔偿。但该赔偿有很严格的法律规定:即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小编接收的大部分案例中,大多数人以为掌握了对方出轨的证据,就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必须要在同居(长期稳定生活)、重婚或其他情形的才有可能会被法院认定,如果只是单纯的出轨,有第三者,并不能必然的带来损害赔偿。
以上为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小编针对广大民众对离婚案件中出现的各种误解进行析明,以助大家更明确的了解法律,适用法律,以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