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强制措施是必经程序吗
是的。行政强制主要是对有履行行政决定义务的公民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的基本程序主要有实施条件、决定、实施及执行结束四大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六条 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是什么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行政强制措施是必经程序的,在符合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之前需要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提出申请,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