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法律纠纷是怎样的
一、借贷主体变化
传统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主体多为自然人,一般发生在熟人之间,且双方多为亲朋、好友关系。近年来的民间借贷案件,主体明显多样化,自然人、企业,甚至是地下钱庄无所不包,几乎涉及社会各个层面,职业放款人阶层已经形成。同时,借贷双方出于多种考虑,常见假借他人名义,借贷主体具有一定隐蔽性。
二、借贷目的及资金用途变化
传统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资金多用于家庭生活或生产经营,一般投向实体经济,是用钱赚取生产经营的差价,借款目的和资金用途单一而真实。近年来的民间借贷案件,用途多样而复杂,相当一部分借款进入虚拟经济,用钱挣息差,或借新还旧,甚至个别借款人借款时就根本没打算偿还,借款目的及资金用途多样化明显。
三、借贷成本变化
传统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般是无息或低息,具有临时帮困性质,一般不具营利性。近年来的民间借贷案件,出借人多以营利为目的,普遍追逐高额利润,投机逐富心理严重。
四、借贷案件变化
近年来,民间借贷案件高发,诉讼标的急剧増大,诉讼成本高,缺席判决多,虚假诉讼多,刑民交叉多,审理执行难度大,群体事件时有发生,个别演变成绑架、敲诈、伤害等刑事案件。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的分析当下民间借贷的法律纠纷,希望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