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听证组织有什么程序
1、行政处罚听证组织的程序包括: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6)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
(7)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8)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要载明哪些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处罚,应当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违法事实与证据是实施行政处罚的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应当予以载明。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是指行政机关给予当事人何种行政处罚,以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是以什么行为履行行政处罚,如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款;拆除违章建筑等。
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这是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这是任何法律文书都不可缺少的载明事项。行政处罚决定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上述是小编整理的内容,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包括: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行政机关听证前7日通知当事人;行政机关指定人员主持听证;由调查人员提出违法事实和证据;由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过程要制作笔录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到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