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外商独资企业算营利法人吗
1、外商独资企业如果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就属于营利法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二、营利法人出资人滥用权利如何承担责任
1、根据公司法规定,营利法人出资人滥用权利,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八十三条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第八十四条 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法人的利益;利用关联关系造成法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营利法人需要以取得利润并将利润分配给股东为目的,所以如果外商独资企业具备此种目的而设立的,就属于营利法人的范畴。如果营利法人中的出资人滥用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