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司法担保制度司法解释是什么
民法典司法担保制度司法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对担保的从属性、 保证人范围、保证方式的认定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一条 因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担保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所有权保留买卖、融资租赁、保理等涉及担保功能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可以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不可以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随之无效。
《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二条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者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该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主合同有效的,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金融机构开立的独立保函发生的纠纷,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民法典中关于司法担保制度的司法解释为2022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该解释对担保的性质、保证责任方式如何认定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