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买卖合同成立规定是什么
1、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条件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民法典中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怎么界定
民法典规定,书面签订买卖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以信件、数据电文形式签订买卖合同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买卖合同时,买卖合同成立时间依据合同类型而定,书面形式签订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电文数据形式签订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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