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法院财产保全会冻结银行账户吗
法院财产保全规定在民事诉讼法中,法院财产保全可以冻结银行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二、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经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觉得有必要进行保全时,可以对被保全人的财产进行保全,其中就包括冻结银行账户,如果在此过程中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法院应该解除保全措施,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