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房产抵押权有期限吗
房产抵押权是有期限的,应该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抵押权如何实现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房产抵押权的期限为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在此期限内,如果债务人怠于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要求对房产进行作价偿还。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