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在符合下列条件时,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追诉:即行为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六十一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六十二条 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的主体均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另外,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构成本罪的。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
3、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一般具有牟利的目的。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已、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由此可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要件同样有四个,主体为一般主体,客体为国家税收管理制度,主观上故意,客观方面表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已、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