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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本报接到南昌市民李女士的投诉称,她家位于文教路338号的店面被人敲坏了。她怀疑这与楼上酒店装修有关,“对方将过道改造成卫生间,下水管道从楼上楼延伸至她家店铺门前。虽然曾3次拆除管道,但对方仍不肯协调此事”。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李女士家的店铺门前看到,下水管道被拆的痕迹依然存在。李女士说,她希望对方可以将下水管道的洞填平并恢复原样,并维修好被砸的店铺大门。
为此,记者联系了正在装修的**时尚酒店的一名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由于房屋结构问题,下水管道只能通过楼面延伸到下方,酒店在装修前曾与该店铺的承租人打过招呼,是在对方的默认下完成的。房主得知此事后,没有先与他们沟通,而是将已安装的下水管道拆除。据估算,3次拆除下水管道造成的损失达1.5万元,若李女士愿意承担这笔损失赔偿,他们愿意接受房主要求恢复楼面上的洞。
另外,酒店方还强调,李女士家店铺门被砸并没有目击者证实为他们所为。
律师说法:不能私自拆除
针对此事,江-西张*宝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阳台楼板以下的空间应当属于一楼业主,酒店装修安装下水管道延伸至他人空间涉嫌侵权。
张律师同时认为,作为一楼业主维权也要合法,不能私自拆除,为此造成的损失对方有权索要赔偿,但索赔金额须得到双方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