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发现侦查活动的违法情形涉嫌犯罪怎么处理
1、人民检察院发现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已涉嫌犯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六十九条
二、进行侦查监督的范围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主要是发现和纠正以下违法行为:
1、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诱供的;
2、对被害人、证人以体罚、威胁、诱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的;
3、伪造、隐匿、销毁、调换或者私自涂改证据的;
4、徇私舞弊,放纵、包庇犯罪分子的;
5、有意制造冤、假、错案的;
6、在侦查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
7、在侦查过程中不应当撤案而撤案的;
8、贪污、挪用、调换所扣押、冻结的款物及其孳息的;
9、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规定的;
10、违反办案期限规定的;
11、有其他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行为的。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已涉嫌犯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