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目变更要求的规定有哪些
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下称申报书)的正式表格分为5部分。第一部分是专利申请或专利基本信息,包括申请号或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以及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第二部分是针对通知书进行著录项目变更;第三部分是变更项目;第四部分是附件清单;第五部分是当事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
专利申请和专利的基本信息,尤其是申请号的填写非常重要。如果申请号填写错误,那么申报书就不会分配到正确的案卷中。“发明创造名称”以及“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反映了案件的重要信息,“发明创造名称”的填写要和案件记载的一致,如果变更过发明名称,此处应填写变更后的发明名称。“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一栏应当填写全体申请人或者代表人的名称。如果该变更为转让性质,则此处既可以填写变更前的申请人,也可以填写变更后的申请人。
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通知书进行著录项目变更,是为了明确著录项目变更是否是针对某次通知书而提出的。但由于著录项目变更提出的时机完全由提出者本人决定,因此这一栏可以不用填写。
“变更项目信息”是变更手续的核心内容,其体现了变更的过程,也是当事人请求的事项。具体包括“变更项目”“变更前”和“变更后”3部分。“变更项目”是指所要变更的是哪一项信息,具体包括发明人、申请人、联系人和专利代理机构的变更。“变更前”是指该项信息目前在案件中所记载的内容。“变更后”是指该项信息将要变更成的内容。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自己需要进行著录项目的变更工作的话,那么要满足文中的一些条件,这个著录项目申报书是必须的,而且这个格式主要分为五部分,需要严格按照上文中的要求,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