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前几日在其好友家中,与其好友发生口角,好友不服拿刀追砍我弟弟。我弟弟被追跑回家后很是窝火,要再去与其欧打,结果被我父母劝服,但是他表示要和他说个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对他?于是我的父母及我的另两个弟弟(表弟),一起去其好友家中理论。结果到了家门口,还没有来的及说话,就被对方叫来的十几个人砍伤,其中还有人拿枪威胁,但是没有开枪。我弟弟头部被砍两刀,其余人也被铁棍打伤,但是没有伤到骨头。我想问问我弟弟这算不算聚众斗殴?需不需要负刑事责任,而且他两年前因为聚众斗殴刚出来,会不会有影响?希望您能尽快回答我!谢谢!
律师解答:
如你所述属实,你弟弟不是聚众斗殴,但是,既然是去对方处理论,也不用着另两个弟弟一同随去,对于这一点,可能对你弟弟是否涉嫌聚众斗殴不太有利,对方的行为则涉嫌聚众斗殴。
相关法律知识: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