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暂扣车辆是否是行政强制措施
1、扣押车辆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扣押财物、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和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他们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
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二、车辆暂扣如何处理
因未按规定放置相关标志或携带相关证件被扣留的,应当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补办相应手续。因收集证据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车辆,当事人应当在收到通知的三十日内或公告的三个月内前往领取。
扣押车辆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扣押财物、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和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