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
1、不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
2、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3、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同居是否能要求损害赔偿
1、赔偿称为“离婚损害赔偿”,其请求权的主体和事由都是特定的——主体只能是受损害的无过错的配偶;事由只能是因重婚、因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因实施家庭暴力、因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
2、总而言之,它是对离婚损害的一种赔偿,所以请求权只能是“过错”方的配偶。同居关系不是合法夫妻关系,同居人之间不能互称“配偶”,当然也就不具有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条件。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随时可以解除。同样的在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只能推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很多同居人在解除同居关系时都不能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在同居期间,一方同居人有虐待或遗弃行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另一方也不能获得损害赔偿,被害人只能通过侵权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