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诉法关于举证期限的两种确认方式是什么
1、举证期限的确认方式:
(1)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2)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
①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
②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
④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
⑤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的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期间限制。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五十一条
二、民事诉讼再审举证期限是多久
1、民事案件进行再审的,举证期限不是固定的,人民法院依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情况,确定举证的期限。
2、当事人举证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3、民事诉讼案件进行再审的,一般由原告承担举证的责任,不能提供证据的,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经人民法院准许确定;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一审普通程序,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不得少于十五日,但双方当事人同意的,也可少于十五日。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