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猥亵男生被拘,猥亵男性犯了什么罪
符合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时构成猥亵罪。
【事件经过】
近日,有多名大连学生家长和知情人爆料:大连中山区某寄宿制中学发生男教师长期猥亵全部男生,目前涉事老师已经在上周被警方带走调查。
据爆料人称,“大连某中学男班主任猥亵全班男生三年,前几天已被带走调查,该男性班主任已结婚且育有一子女,其妻子也是某中学某教师,学校因此事连期末家长会都取消了,昨天好像一年三班男班主任也因为有女生举报遭到猥亵被带走了。”以上内容还有待大连警方的进一步核实。
1月17日,媒体根据网络反映情况从有关部门和知情人处了解到,此事在学校已经引起很大影响,根据学生家长的举报,涉事的男教师已经被刑拘,至于具体情况还有待于进一步调查。而据多名学校家长反映,学校确实取消了期末非常关键的学校家长会。
截至18日9时,由于正值大连中小学放寒假,多次联系涉事学校已经没有取得回应。
【法律解读】
猥亵男性根据最新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也构成猥亵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十三、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