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奸在床一定能得到精神赔偿吗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仅适用于夫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情形之一而导致离婚且对方无过错的情形。因此,仅有婚外性行为,既使捉奸在床,其精神赔偿请求也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事件经过】
武先生的妻子在与他人行苟且之事时被武先生及其朋友发现并进行了现场拍照。现武先生提出了离婚之诉并要求其妻给付精神损害赔偿金伍万元。问,法院是否能支持武先生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如何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精神损害赔偿主要是对受害方进行的精神抚慰,在确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时,应当考虑一些因素:
一是要考虑赔偿数额应当能够抚慰婚姻无过错方所受到的心灵上的创伤和精神上的痛苦,且要以受理诉讼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基本生活水平为准;
二是要考虑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体现出对过错方的有效制裁;
三是要考虑过错方侵害的过程程度、手段、场合、后果和影响等具体情节确定其赔偿责任,以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