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定金罚则还要履行合同吗
适用定金罚则要求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所以执行定金罚则后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二、定金的数额如何约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中约定定金罚则的,如果出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可以根据约定适用定金罚则条款,此时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意义,所以执行定金罚则就不需要履行合同了,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