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应在多少日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应在订立后三十日内,当事人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包括哪些内容
(一)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二)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三)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
(四)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二)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三)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
(四)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
一个人在外,如果有不懂千万要咨询清楚。就房屋出租的问题,还有下面小编为您提供房屋登记备案信息包括的内容。而且在签订合同时,要观察清楚,如果不赞同要实现协商解决。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