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了只写合同还能要回吗
只要还没过户都可以要回,但是签了合同反悔的需要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我国是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公民间房屋买卖合同除用书面形式订立外,尚须在国家主管机关登记过户。只要是没过户,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人还没转移。
根据《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看完本文之后,我们要知道一旦签订了合用,在没有办理房屋过户前是可以要回。如果非要要回那么就会造成合用违约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大家要在这个问题上知道具体的情况。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