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曹女士看中一新建楼盘,经不住售楼小姐大力营销,爽快交了两万元定金,并签订认购协议书,定下一套130平方米左右、总价100万的房子。
回家后,曹女士才发现协议书中有如下内容:“购房人必须在5日内缴付房款。”“若购房人单方面违约,则定金不退。”这让她慌了手脚,她原本打算卖掉现住房后再支付新房房款,不足部分通过银行贷款夫的。按照协议书里的要求,5天时间,怎么可能完成卖房这么大的事?
无奈之下,曹女士提出退房,却被告知两万元定金不能退。怕不敢卖房,怕万一对方说超出了缴费时限,自己岂不是要无家可归?目前只能就付款延期问题,与开发商进行协商。
律师观点:
根据《民法典》,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曹女士目前只能就付款延期问题,与开发商进行协商。
律师提醒,除了签约时看清条款,要避免落入定金陷阱还有两招:其一,不要签订认购协议书或定金合同,因认购协议书的签订并非购房必要条件,顾客可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二,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等,发生纠纷时款项可退回。
相关法律知识: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预付款是指在合同成立后,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预先向对方支付的部分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