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该由谁承担夫妻共同债务
1、一般情况下,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夫妻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和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怎么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5、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为了逃避共同债务的承担,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由一人全部承担,另一方不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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