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的补偿标准。现将百色市田东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广西省百色市田东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平马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575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0275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5068元/亩到20275元/亩之间。
祥周镇、林逢镇、思林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502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0008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5002元/亩到20008元/亩之间。
朔良镇、义圩镇、那拔镇、作登乡、印茶镇、江城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9539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8014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503元/亩到18014元/亩之间。
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