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报酬的范围是怎样的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五条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工资的存在不仅仅是每个人的劳动所得,对于一个家庭而言,工资的存在更是用以维持这个家庭基本运行的重要资产之一,所以说,在我们工作之后却没有办理拿到属于自己的报酬的话,我们也应该改积极的维护属于我们自己的权益。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小编为您整理出以上的资料文献,如有其它疑问,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律师将为您提供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