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余某与丈夫齐某从外地来到夏邑县打工多年,现暂住在夏邑县城关镇。丈夫齐某重男轻女,对生育了两个女儿的余某颇为不满,经常对余某拳打脚踢实施家庭暴力甚至限制余某的人身自由,夫妻关系急剧恶化。饱受家庭暴力侵害的余某多次找到居委会和妇联组织寻求帮助,但收效甚微。多年来遭受家庭暴力,余某不仅身体受到摧残,精神也受到极大伤害,终于下定决心与齐某离婚。工作人员根据余某在夏邑县暂住多年且办有暂住证等实际情况,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立即指派了职业素养高、办案经验丰富的吴律师办理该案。
吴律师接到指派后立即着手展开调查,准备在收集余某丈夫齐某屡次实施家庭暴力相关证据后,起草离婚起诉状向夏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余某虽然长期受到家庭暴力侵害,但她没有报警,没有验伤记录,这给调查取证带来了困难。吴律师通过对整个案情进行深入细致分析后,在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协调下走访了余某暂住的街道居委会,了解了周围邻居,获取了大量证据材料和证人证言,为开庭做好了充分准备。庭审过程中,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齐某终于承认了错误。在法院和承办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结束噩梦般婚姻的余某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对未来生活又恢复了信心。
在传统家庭观念中,夫妻之间发生的冲突都是家务事,不允许外人介入,但家庭暴力绝不是“家务事”,而是一种法律应予以制裁的违法行为。广大妇女群众应当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