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正式文件是否构成作品
官方正式文件不构成作品。
由国家机构颁布的法律文件、政府文件、法院判决书等具有立法、司法及行政性质的文件。官方文件颁布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它尽可能地公开传播,使公众知晓,此类 作品一经公布就进入了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一般情况下官方文件并不会成为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因为一旦主导权进行保护,那么其他个人或者机构将不得随意的引用官方文件这毫无疑问与官方文件发布的主要目的相悖, 那如果不知道是否属于官方文件的可以联系律师帮忙处理,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