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离婚律师解答:婚内财产协议一般不可以反悔,协议一经签订,对夫妻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除非能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况,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反悔,夫妻双方一旦发生离婚纠纷,可以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内容来履行。
但是也有例外,比如该协议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协议无效,当事人可以重新签署一份协议。
李晓娟律师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时,在没有完成房屋变更登记前,是可以反悔并撤销赠与的。
如果是以离婚为目的而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如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反悔。一经反悔,法律上视为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
另外,如果财产协议约定了谁提离婚就净身出户这类约定,由于限制了离婚自由权,也会被认定为无效。谁无财产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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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法条】
《民法典》
第1065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