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子结婚前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1、妻子结婚前有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但是一般只能够诉讼离婚,因为其妻子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协议离婚。如果其丈夫在结婚之前不知道妻子具有精神病的,且该精神病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重大疾病”,丈夫还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后的一年之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分三类材料:
第一类证据证明该法院有管辖权的,比如在对方的户口所在地法院的,地要提供对方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不在被告户籍地的起诉的,要提供被告在此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明,管辖问题是立案要考虑的第一个问题,双方居住地不稳定的情况下,实践中通常依据民诉法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来解决立案管辖的问题。
第二类是是必须提交的:即起诉书三份,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三份
第三类:是可以在立案时提交,也可以在开庭时提交的材料,比如孩子的出生证明,感情不和的证据,财产类证据,以及争取抚养权等证据。这些证据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
最后,如果想申请财产保全,那在立案时可以一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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