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明确表示不愿生育丈夫能起诉离婚吗
还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民法典》既保障了男性的生育权,但是妇女也有不生育的权利和自由,《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的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主要是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离婚请求则不会被法院支持。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妻子明确表示不愿生育,丈夫又觉得这段婚姻关系无法维持下去,可以先跟妻子沟通协议离婚,对方不肯的时候再诉讼离婚。妻子明确表示不愿生育丈夫需要起诉离婚时应该要怎么做才比较合理些,请您来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