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愿意履行夫妻义务,男方能起诉吗
妻子不愿意履行夫妻义务的,是不能因不履行夫妻义务向法院起诉的,一般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因此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妻子不愿意履行夫妻义务的,是不能因不履行夫妻义务向法院起诉的,一般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因此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起诉离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