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稳妥推进城乡一体化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让更多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是我党十七大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中央一号文件也据此提出,“进一步明确农民家庭财产的法律地位,创造条件让更多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加快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对提高农民整体收入水平,优化农民收入形态,缩小社会贫富差距,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都有着积极作用。近年来,在党的惠民政策鼓舞下,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民人均纯收入有较大提高,但财产性收入总量小、占比低的情况比较突出。为此建议:进一步优化政策,推进体制改革,拓宽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渠道,加快农民的财富积累。主要从五个方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①以余生财。促进就业创业;强化保障帮扶;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高农民整体收入水平。
②以地生财。完善土地流转;提高征用土地标准;赋予市场主体地位,增加基于土地的财产性收入。
③以房生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稳妥推进“两置换一转化”;扶持发展房东经济;探索改革安置房产权制度,增加房屋的财产性收入。
④以股生财。加大探索农民以土地、劳动力等形式入股,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改革;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因地制2宜推进各类富民合作社,增加股份的财产性收入。
⑤钱生财。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发展,不断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着力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着力增强农民投资理财观念,增加资金的财产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