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怀孕时能否解除同居关系
女方同居期间怀孕,男方可以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因为《民法典》关于对妇女怀孕期间和分娩一年之内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其保护的前提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同居期间怀孕不受法律保护,因此男方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即应作出解除同居关系的判决。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建议男方在还没有结婚之前,女方千万不要自己一个人擅自怀孕,一旦你遭遇到了男方的抛弃,要去维权其实很难的,最终伤害到的是你跟孩子。女方怀孕被男方解除同居关系之后该怎么做,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