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愿原则。
即婚姻当事人在约定夫妻财产的内容时“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这是任何订立“约定”、“协议”、“”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无须论述。但在这里必须强调的是夫妻财产约定是约定基于身份的财产关系,不是一个无所不包的法律文件。
(二)公平原则。
公平即是不承认特权,不承认特殊地位,不准许在订立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时一方当事人借机谋取不公平的利益。遵循这一原则以防止夫妻财产约定中的显示公平和不公平,在我国的婚姻立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中,在夫妻财产内容约定的中适用公平原则,更应当着重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着重保护妻的财产权益,在约定选择夫妻财产所有关系形式时,要特别注意歧视,侵害妇女财产利益的夫妻财产制,女方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社会也有这种责任。
(三)合法原则。
缔结一切民事法律关系,实施一切民事法律行为,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同样应当遵守这一原则,约定夫妻财产的合法原则,要求婚姻当事人在缔结夫妻财产契约时,必须遵守我国法律的规定。
总之,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只要是公平,公正,自愿的都会符合法律的要求,妻子在财产约定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学会公平的订立合同,并且要特别注意歧视的问题,着重保护妻子的财产。如果你有类似的问题得不到解决,那么一定要咨询专业的律师,一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